出门忘记带身份证,恐被罚50k令吉+5年监禁!
在马来西亚,国人出门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IC)!根据《1990年国民登记条例》的法定责任,如果遇到执法人员查验时无法出示身份证,最高可被判监禁5年或罚款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身为大马公民不能不知道!原来罚款那么高,要是弄不见身份证,又会面临怎样的处罚呢?

根据1990年《国民登记法》规定,马来西亚公民必须时时刻刻携带身份证(MyKad),如果遗失身份证,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如果被截查时无法出示身份证,将面临以下处罚:
▪️3年监禁/罚款2万令吉
▪️5年监禁/罚款5万令吉/两者并罚
如果遗失了身份证,将面临罚款:
大马公民
第一次:RM110
第二次:RM310
第三次或以上:RM1010
**包括申请补发大马卡的RM10手续费
非大马公民
第一次:RM140
第二次:RM340
第三次或以上:RM1040
**包括申请补发大马卡的RM40手续费

以下情况可免被罚
- 残疾人士(OKU)
- 贫穷人士
- 60岁以上乐龄人士
- 火灾、水灾或任何灾难受害者
- 盗窃、抢劫或其他罪案而导致遗失身份证(需文件证明)
- 18岁以下国民

遗失身份证怎么办?
首次遗失:
可直接去到国民登记局(JPN)补办,或上网申请重做身份证,申请成功后必须到JPN领取“暂时性身份证”
遗失第二次或以上:
需向警方报案,之后拿着报案纸去到JPN申请重做身份证
若遗失第三次或以上:
将收到国民登记局问话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