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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也不能先“吃”?】槟宗教司:穆斯林在开斋前上传美食照也算“有罪”!

穆斯林开始进入斋戒月,除了病人、孕妇、喂奶的妇女、幼儿及在日出前踏上旅途的人之外,全体穆斯林都要在斋戒月期间全月。此前就有一名大马穆斯林网民通过个人推特向非穆斯林朋友温馨喊话:“非穆斯林朋友们,当我禁食时,你可以在我面前吃喝;这没有错,也不是个问题,也并没有不尊重我们。”成为近日讨论度最高的话题之一,不少国人都为他点赞。

斋戒月期间,穆斯林同胞都在遵守着白天不进食的习俗,但没想到开斋之前用手机上传美食照片,也算是违反斋戒规定?!根据《Kosmo!》的报道指出,来自槟城的宗教司里旺沙林认为,在开斋前就把美食照片上传至社交媒体,将被视为鼓励“逃离斋戒”(Ponteng Puasa),并做出一些伊斯兰教禁止的罪行,因此可被视为有罪(berdosa)。

他表示:“每一名纯洁的穆斯林,不能看轻或低估这项宗教条规,包括在斋戒月期间营业的餐厅业者,食物与饮料小贩业者也得进行斋戒。”


资料来源:Kos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