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卫生部在之前表示,该部开始修改1985年酒与食品法令相关条款,将更新后的5大措施列在法令内,并预料在2017年12月1日开始生效。
酒品不能与食品和饮品放在一起卖
酒品必须分开摆卖,不可与一般食品和饮品混合在同一个柜台售卖,以及所有酒上的标签必须印上“喝酒有害健康”标语,违规者将被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
廉价烈酒必须以玻璃支装售出
新增386A条款执制定新条规,即廉价烈酒必须以700毫升玻璃之支装份量出售,不能拆散出售,触碰该条款着将被罚款不超过5千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
限定买酒年龄、酒品价格都在上涨
买酒年龄从18岁调高至21岁,被发现商家售卖酒品给未超过符合年龄的购买者即罚。此外,混合型烈酒(廉价酒)价格将调涨10倍,从5令吉增加至50令吉。